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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為了降低房客遭遇失業、生病等問題時,喪失房粗支付能力或無法聯繫的風險,通常會要求房客須附上連帶保證人。在法律上,連帶保證人須承擔與簽約人同等法律責任,因此通常由親族擔任連帶保證人。
對於想在租房子外國人而言,日本要求連帶保證人的習慣成為一大難題。保證人的條件包括「必須是日本人」或「有相當程度的收入」等。由於外國人的親族通常也是外國人,因此並不容易找到符合條件的保證人。加以日本人普遍有「千萬不要當保證人」的認識之故,只是朋友關係的話,通常不願意擔任連帶保證人。
近年來即使是日本人也常有找不到保證人的狀況,因此租賃住宅保證公司逐漸普及。
不同的保證公司有不同的規則。
有些保證公司會要求附上連帶保證人(好處是對房客而言比較容易通過審查),保證公司也可能會要求房客附上緊急聯絡人(緊急聯絡人不需承擔金錢上的風險)。
另外還有使用信用卡公司服務的保證公司。
下述提供關於保證費用的案例以供參考:
房租、共益費、管理費、停車場租金等一個月固定費用合計金額的50%~100%,須在簽約時一次付清。
此外,依您的契約而定,往後每一年須支付10,000円的年間保證費,或者是每個月1,000円~2,000円亦或固定費用的1~3%。
※通常保證公司係由管理公司指定,而非房客選擇。